薪酬

FT社评:限定基金经理薪酬是“越权”

欧洲议会试图为基金经理的奖金比例设定上限,这解决不了激励机制问题。另外,由于基金管理业的薪酬与公众利益无关,欧洲议会的这种做法是一种越权。

在针对金融业奖金问题发起的征伐中,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又开辟了一个新战场。在为银行家薪酬中的可变部分相对固定部分的比例设定上限之后,欧洲议会如今想将这条严苛规定的适用对象扩展到基金经理。也许用不了多久,对冲基金及其他金融机构也将成为适用对象。

人们常常批评基金经理收取的佣金太高、太不透明。基金经理薪酬协议中的激励机制可能确实偏重于短期业绩。但欧洲议会议员打算实施的1:1比例上限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做只会导致基金行业为规避这一规定而把固定薪酬的占比提高,就像在银行业已经发生的那样。在高度周期性的行业中,奖金是一种把薪酬与业绩挂钩在一起的好办法。立法者应该确保奖金基于透明的原则发放,而不是限定奖金的数额。

您已阅读38%(320字),剩余62%(521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订阅以继续探索完整内容,并享受更多专属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FT中文网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设置字号×
最小
较小
默认
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