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是否应该成为道德标兵、纪检先锋,答案是否定的,否则社会就会乱套。
最近,潘石屹撞在了枪口上。有微博质疑“神木富姐”龚爱爱在北京的大部分房产来自于潘石屹的三里屯SOHO,并且龚爱爱和潘石屹之间有合作卖方关系,从中收取来自SOHO中国的回扣。
消息一出,炸开了锅,质疑主要围绕在:潘是否为龚爱爱洗钱;潘反对房地产限购,是否为类似龚爱爱之类的原罪富豪打开方便之门。
笔者认为,这样的指责不击核心。
潘石屹作为商人,出于自己的理念与利益发表观点、出售房产何罪之有?不管是煤老板,还是贪官,只要没有进入司法诉讼阶段,只要财产没有被冻结,开发商就没有必要过问购买房产的资金——来的都是客,和气能生财。
有爆料者透露,“龚爱爱并不是SOHO最大的业主,在SOHO买房的人中,有多个户口的人很常见。SOHO的大业主基本上分为三类人:洗钱的、贪官、煤老板。大部分业主不敢也不会公开自己的真实资料。”爆料者称,如果潘石屹提供一份项目全盘业主资料,会有很多贪官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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