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

从滨海到前海

FT中文网特约撰稿人赵庆明:中国已有多个地区争做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但这往往不可能限制于试点之内;如要全面开放资本项目,需要做好四方面的准备。

近日深圳前海备受关注,《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里面关于金融改革创新条款有8条,笔者认为尽管这8条几乎都与资本项目有关,却怎么也无法看成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

近年来,中国已有多个地区提出或要求做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2006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里面提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

于是,天津滨海开发区在2007年8月提出要开展“港股直通车”业务,这一业务带有很强的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性质。

然而,这一“先行先试”还未真正实行就被叫停。此后,上海市也多次表示要做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试点。今年春,温州的金融改革方案也一度希望包括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可国务院最后公布的正式文件中也仅为“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单从字面理解,连个人境外的证券投资都不包含在内。

当前中国的资本项目仍然处于高度管制状态,确实如果谁能拿到试点资格,这无疑是一顿饕餮大餐。根据最近一位财经官员的说法:“中国资本项目中事实上可兑换的有16个子项,基本可兑换的有17个子项,部分可兑换的有7个子项,没有完全不可兑换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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