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则横议

中国为什么需要宪政改革?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在现代,宪政民主制度既可以给执政党提供什么是民意和宪政原则的真实信息,又是判断一个政治集团是否适于执政的政治正当程序。(此为新专栏《天则横议》的开篇之作)

【编者按】FT中文网今日与中国天则经济研究所合作推出“天则横议”专栏。天则经济研究所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民间智库之一。“天则”语出《诗经》,“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引自《易经》“文言”,“乾元用九,乃见天则”,意为“合乎天道自然之制度规则”。“横议”源自《孟子•滕文公下》,“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 意为知识分子纵论时政。本专栏由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轮流撰写。

近年来,在中国,因强拆而导致的社会冲突愈演愈烈,尽管国务院、司法部和公安部都三令五申禁止强拆,然而强拆事件却屡禁不绝。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一个规则,如果没有惩罚违规者的强制性手段,就等于没有。那么,为什么没有有效的惩罚手段呢?这就是中国今天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宪政问题。所谓宪政问题,就是一个社会的基本原则问题,就是这个社会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基本原则,以及如何遵循。在今天,尽管前一个问题,即用文字描述的宪法原则和法律框架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后一个问题,即如何在这个社会中实施这些规则的问题。

为什么实施宪法和法律会成为一个问题呢?这是因为宪法和法律首先约束的,不是一般老百姓,而是公权力机构和被委托掌握公权力的人。正是这些人才最有可能和最有能力违背和破坏社会的基本原则。而在中国现实的政治结构中,执行宪法和法律的部门,即行政部门,却处于独大地位,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实际上是行政部门的附庸,它们不可能起到约束行政部门的作用。而行政部门自己,只要我们假定它们是由理性的经济人组成的,就不要期望它们会自动约束自己。

中国现有的行政部门主要是由执政党主导的。由于其一党执政的地位,它倾向于不受外部力量制约的结构,以期更为便利地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为了使这样的政治结构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它提出了这样的假说,即这一执政党“有自我纠错的能力”,这一执政党的党员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天生有着自觉的道德约束,已经不受理性经济人规则的支配,所以不需要外部力量的监督。

然而,在执政党的历史中充满了颠覆这一假说的事实,例如,正是被描绘成执政党道德楷模、不受外在制约的领袖人物,实际上犯了最严重的错误,成千上万的人,包括执政党自己的许多高级干部,为此付出自由、尊严和生命的代价。中共中央也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时强调,要保证党的领袖人物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这就等于承认,即使是执政党本身的领袖人物也会犯错误,也要有外部力量的监督,遑论其他党员。

更不用说,这一假定在逻辑上存在着悖论,在现实中则成为反对执政党本身的利器。在逻辑上,如果说执政党无需受到外部力量的约束,就意味着执政党的领导机关无需受到执政党全体党员的约束,进一步意味着领导机关中的领导人无需受到领导机关的约束。由于任何组织都是由具体的人来治理和运转的,所以,作为个体的领导人就有可能不受约束,做出有悖于该组织初衷的事情来。这正是“文化大革命”给中国执政党带来的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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