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的边界

中国强拆何日止?

FT中文网专栏作家叶檀:房地产成为中国最重要的资产,导致一系列焚琴煮鹤的现象发生,其间对文化、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难以统计。

围绕着中国最大利益链条房地产,黑幕血腥事件不断。土地市场寻租属于高级黑幕,而强拆过程则充斥了可怕的赤裸裸的底层暴力。

举一些较近的案例。

广西柳州市胜利小区旧房改造项目,部分住户在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遭到不明身份人员拆楼梯、断水电、堵锁眼、朝大门泼粪便等方式逼迁;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政府21日向媒体通报称,3月5日,一伙不明身份的男子到七星区彭家岭村,对两栋房屋实施强拆。当事人称,早晨7点30分左右,数十名男子手持铁棍、铁锤,强行将住在这两栋楼的30多人全部拖出来。接着,这伙人开來两台挖机,把两栋民房推平;今年“两会”召开前夕,南京格林东方工艺美术饰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在敏感时期“顶风作案”,因为和承租户在拆迁上谈不拢,动用数十名员工和闲杂人员暴力冲砸对方,并采取停水停电等非法手段强制对方搬迁。

最惨烈的自焚,常常出现在强拆事件中。2009年,众目睽睽之下,唐福珍在屋顶上自焚,成为房地产史上永久的记忆。

有关部门试图中止可怕的暴力行为。

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办理房屋征收补偿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在名为《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文件中,司法解释共11个条文,确定“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以下七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六、超越职权;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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