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Berkshire Hathaway)首席执行官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去年8月14日在《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专栏版上撰文称,美国“不应再溺爱超级富翁”,他还呼吁“立即提高100万美元以上应税收入适用的税率,这些收入当然包括股息和资本利得”。次日上午,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出现在电视里,他在当时于明尼苏达州坎农瀑布镇(Cannon Falls)举行的“市政厅”会议上,对巴菲特的挺身而出表示了赞赏。数周之后,在奥巴马提交给国会的预算案中,就包含了一项“巴菲特规则”(Buffett rule),意在使百万富翁的纳税额占收入之比高于美国中产阶级。
值得注意的是,巴菲特提议的做法,只会对他自身的税负产生微不足道的影响。这是因为,他所说的“应税收入”,只相当于他在伯克希尔-哈撒韦内所持收入的不到1%。巴菲特持有伯克希尔-哈撒韦22%的股份。
巴菲特可从伯克希尔2010年税前利润中分得42亿美元之多,这部分收入的纳税额超过12亿美元,即税率为29%。如果这部分收入从该公司提出,就需按个人税率再次纳税。但由于巴菲特承诺捐出自己的财富,他就得以规避他提议增加的税负。在伯克希尔2010年年会上,巴菲特敦促其他股东“效仿我的避税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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