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

爱恨亚马逊

FT专栏作家约翰•加普:亚马逊给出版业带来了变革,帮助出版商以相对平稳的方式向数字化世界过渡,然而在电子书市场,亚马逊却有垄断之势。

不管是谁为亚马逊(Amazon)想出了挤压其它零售商的最新创意——顾客用亚马逊的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在美国实体商店里扫描出商品价格后,在亚马逊购买该商品可以享受折扣——此人都应获颁一项“糟糕时机奖”。

4年前,美国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修改了本国的反托拉斯法,以限制折扣商店“搭便车”式的投机取巧行为,亚马逊的5美元折扣券为个中缘由提供了教科书式的范例。就在亚马逊需要尽其所能获得最大限度的政治支持时,这种折扣方式引起了零售商和政客们的愤慨。

亚马逊一方面毫无顾忌地将竞争对手的店面“为我所用”,一方面希望欧洲和美国的反垄断监管机构帮助它控制电子书市场。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和美国司法部已经启动了两项调查,起因是在某些交易中,电子书的定价方不是亚马逊、苹果公司(Apple)和Barnes & Noble,而是出版商。

欧盟(European Union)将此类“代理”交易视为一种非法限价行为而加以废除的可能性很大,不过,它应该三思而行。正如美国所认为的——也是电子书阅读器的例子所体现的那样——如果供应商根据自身意愿为产品定价,而不是将定价权完全赋予分销商,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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