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发生骚乱的那一周,新闻上的画面一下子将我带回了过去。看到那些戴着兜帽的蒙面暴徒(纵火犯),在伦敦和英国其他城市肆意妄为,那情形和我们在1992年洛杉矶骚乱中的所作所为一模一样。与伦敦的暴徒一样,我们之所以能够让骚乱在城市之间蔓延,凭借的就是帮会文化。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我当初就是其中的一员。
实际上,就在伦敦骚乱发生的当周,我的新书《从一无所有开始》(Nothing to Lose, Everything to Gain)出版了。这本书讲述了我从帮会分子转变成连续创业者(指不断创建、经营并出售公司的创业者——译者注)的历程。
当年洛杉矶骚乱发生时,我还是个14岁的小混混,在人生发生转折之前,我犯过几次事,数次出入少管所。
我母亲给我找了个导师,从而得到了拯救。还好,当时我还没有被环境定型,还能接受“思想改造”,开始觉得能做点事、生活富足,总比比穷困潦倒、整天在街头混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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