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征税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现在被再次推上风口浪尖,究其原因在于一个普通的三金冠(淘宝的等级,意味着订单总数过10万计)网店收的税就高达430多万(含罚金),金额一大,自然备受关注和争议。争议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要不要收税?二是税是不是收得太高?
从各国的税法来看,第一点是无需争议的,只要是在本国有经营活动产生收入的企业和个人都应该依法纳税,这是作为一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职责。也就是说网店的税是肯定要收的,之所以有这样的争议,根本原因是网店最早以C2C模式发展起来,是个人对个人的销售。
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摆在税收执法者的问题就出现了:
面向的收税个体数量庞大且分散,隐藏在网店的背后,无从查找,收税成本过高?实际上这个问题不难解决,毕竟这些数量庞大的网店超过90%以上都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宝来进行交易,通过支付宝直接扣税是解决该问题最为直接简单的方法。想到这个方法并不难,在执行层面和技术上难度也不大,可为什么没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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