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刀边缘

死刑面前,官民平等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老愚:法律和刑罚面前,官民应该平等,贪官不能因其有官职而获轻罚,因为与老百姓损坏或盗窃数万数十万而动辄获得死刑相比,贪官们实在是太受法律优待了。

贪官许宗衡被判死缓的消息令人吃惊,大家不明白一个鲸吞数亿、性糜烂以及为害一方的大贪官,罪行何以仅剩一项缩水至三千多万的受贿?他又是如何交代同伙立下了可饶恕的功劳?一切都是那么神秘莫测,真相的铁门紧锁着,大众只是觉得许宗衡有能耐让自己不死。

一项统计表明,近三年,副部级以上十八名贪官无一人被杀(五人被判无期徒刑,十二人被判死缓)。大家都明白,死缓意味着什么,这是生路的代名词:立功减刑,保外就医,提前出狱,逍遥法外。而且,他们在狱中享有一般犯人难以想象的待遇,这种待遇与入狱前的级别成正比,陈希同、陈良宇等人的“贵宾待遇”令工薪阶层为之眼热。他们总算明白“一日为官,终身是官”的道理。

他们为什么不死?这个斯芬克斯之谜一直萦绕在中国老百姓心头。据说,当代几个政客在推翻前任领导人后,提出了不杀“政敌”的意见。将大大小小的贪官置于政治争斗失败者的角度考量,貌似人道,只不过这种悲悯之情,是以牺牲法律和正义为代价的。在不彻底追究罪恶的实用主义策略下,玩世者得到了最大的好处,这些对国家人民犯下滔天大罪的恶人,作为“识时务者”而得到可怕的宽恕。

我们为什么要罪孽深重的贪官去死呢?贪官的危害并不在于数额,哪怕那是个无止尽的阿拉伯数字,也仅仅是个钱的丈量。而且,似乎那钱也容易收回——反正贪官平时不用花钱,他们像辛勤的蚂蚁一般攒钱,是为了自己隐匿后再享用。在明白人眼里,似乎只是把属于国家的钱挪了个窝,最终还是收入国家囊中。如此说来,我们好像还应该感谢无数贪官,他们为国家保存了那么多宝贵的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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