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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监管新规之缺失与对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夏斌:从巴塞尔III到《多德-弗兰克法案》,全球监管新框架并不能堵截危机真正的源头,即货币泛滥。新兴国家应该拥抱这个新框架,但同时不能过度依赖它。

编者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稿指出,金融危机的根源是货币泛滥,而危机之后国际社会制定的一系列监管新规尚未能堵截这一根源。我们认为,在美国通过新一轮量化宽松政策,可能进一步刺激全球流动性和加速美元贬值之际,本文对解读美国货币政策及其影响提供了一种视角。

在本次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国际上对于“宏观审慎”管理问题的讨论变得日益热烈,讨论的内容日益丰富。宏观审慎管理是一个与微观审慎管理对应的概念。微观审慎管理着眼于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宏观审慎管理则着眼于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健运行。宏观审慎问题由库克委员会(Cooke Committee)在1979年6月首次提出,30年后,在这轮危机后,再度被国际社会所充分重视。

本文拟首先分析国际社会现存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不全面之处,然后力求分析在接受了全球金融治理框架的前提之下,新兴及转轨国家应如何推动国际货币体系的改善,并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制定好对外经济政策。

已有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缺陷

新近实施的《巴塞尔协议Ⅲ》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宏观审慎管理取得的共识,覆盖了一级资本比率、资本留存缓冲、反周期缓冲、杠杆率、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引入流动性指标等内容。如果各国将此项协议内容转化为本国法律规范,对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经济增长,应会产生有益效果。但遗憾的是,这些规定的落实时限,被放宽到了2019年;而且,这一系列指标针对的主要是单个金融机构,对于宏观审慎管理中的国际合作、网络风险的防范,仍未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美国国会新近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也包含了系统性风险防范、消费和投资者保护、高管薪酬限制、监管体制完善等广泛内容。但不管是“沃尔克法则”,还是衍生品监管改革、信用证券化产品风险留存要求和提高银行资本标准等内容,若一一仔细琢磨,仍然只是侧重于防范信用膨胀,以稳定银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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