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前中国首富黄光裕家族被控多项犯罪一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宣判,虽然黄光裕本人的上诉请求被全部驳回,其三罪并罚被判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但其妻杜鹃的刑罚,则由一审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变成了判刑3年缓刑3年,罚金2亿元不变。宣判后,杜鹃被当庭释放。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使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而所谓缓刑,就是不实际羁押罪犯,而是让其获得自由并接受公安机关的考察和社会监督,如果在缓刑期内没有违反有关规定且没有其他罪行,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据此可知,虽然杜鹃还是带罪之身,但她实际上已经依法重获自由,完全可以出席即将于9月召开的国美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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