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

Lex专栏:BP用不着“傍大款”

有关BP必须引入一位核心投资者,比如一家主权财富基金的主张令人费解。BP远未病入膏肓,既不需要筹集新资本,也不需要任何针对可能的敌意收购的保护。

英国石油(BP)需要“傍大款”吗?在应对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故的过程中,BP结下了很多“梁子”,但该公司目前仍未倒闭。BP也不是没有朋友。自6月底以来,其股价已反弹近三分之一,目前的市值为750亿英镑。本月晚些时候,该公司可能宣布其季度利润再次大幅增长。身处终极困境中的公司通常可不是这个样子。

因此,有一项主张很令人费解:即BP必须引入一位核心投资者(比如一家主权财富基金),以提供新股本,并且(或者)保护自己免遭敌意收购。这种做法针对的是一个并不存在的问题,同时将践踏现有股东的利益。BP无须通过筹集新股本来稀释投资者股份,也不需要任何保护。谈到收购BP,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是唯一现实的候选者。但目前,该公司正忙于整合去年底以近420亿美元(包括100亿美元债务)收购的能源公司X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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