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

Lex专栏:谷歌VS中国

投资者有权追问,这家全球最大的互联网企业在与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打交道时,是否可做得更好些?

首次在网上向中国政府发难时,谷歌(Google)对互联网审查制度作了严厉而高傲的诘责。在全长765个字的声明中,谷歌首席法律顾问庄孟德(David Drummond)严词抨击了网络攻击行为及其“对安全和人权问题上的影响”。两个月后,也就是在3月份,谷歌发表了第二篇相关声明,这次篇幅缩短到510字,语气也和缓了许多。至于昨晚发表的第三篇文章就更短了,只有368字,而语气竟十分地恭顺。照这样下去,有一天谷歌就会在推特(Twitter)上用若干个“lol”(大笑)和笑脸符来发布其彻底退出中国的消息。

投资者有权追问,这家全球最大的互联网企业在与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打交道时,是否可以做得更好些?与3月份一样,谷歌再次表示,“希望”其最新举措将使它能够继续在中国内地提供互联网相关服务。谷歌这次的做法,是把Google.cn 的用户转到一个中国“着陆页面”——用户进入该页面后,点击一个链接,就可以访问未经过滤的香港网页。然而,就像上次把用户自动导向香港网站的做法一样,此番举措与其说是一个可持续的商业计划,不如说是主动要求中国工信部不再续签其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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