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

Lex专栏:吉利收购,民进国退?

中国吉利收购沃尔沃的交易,并不完全是一笔私营部门的买卖,也并不能明确说明“国进民退”趋势的盛衰。

去年圣诞节之前两天,吉利(Geely)宣布,已就收购沃尔沃(Volvo)汽车与福特(Ford)谈妥了商业条款。不过,双方直到现在才真正达成了协议。这家总部位于杭州的制造商要到今年第三季度,才能接手沃尔沃的资产,届时与该公司表明收购兴趣已相隔两年。

这种从容不迫的进度很能说明中国作为收购方的特点。收购价格(代表相当于账面价值70%的企业价值)和交易结构(包括2亿美元的卖方融资)表明,福特非常急于抛出这家亏损的瑞典汽车制造企业。但吉利面临着两大障碍。首先是知识产权。中国初创企业(不光是汽车制造商)凭借一种简单而有效的战略取得成功:从老牌的全球制造商获得设计和零部件,然后对其进行“逆向工程”。把福特拥有的技术与沃尔沃拥有的技术分开已经够难的了;卖方需要得到买家的保证,即它在买下相关技术后,会尊重其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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