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们谈到,一家“错放”价格标签的糕饼店正在做促销,比如原价五元的糕饼现在卖四元,但是如果顾客持这个店发放的糕饼票购买同样的糕饼,却要按照原价计算。我觉得,“错放”价格标签和歧视商家自己发行的糕饼票,都是宰客的方式。
本来,大家都知道,经济学也早就说了,面额一百元的购物券抵不上一百元的货币,不过道理还停留在购物券的选择空间比货币小很多。想不到现在,广州市滨江东路那家糕饼店的促销实施,在不经意之间,就提供了购物券在面额上也不如货币的歧视性案例:哪怕在发行购物券的商店里选择同样的商品,购物券的标称面额,也要比货币打一个折扣。
购物券(卡)的正式名称,应该叫做代币券(卡)。记得大约十年前的一个冬天,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曾经联合发出紧急通知,“严禁”发放使用“代币券(卡)”,因为发行代币券(卡)是严重违犯国家财经纪律、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想不到十几年过去了,代币券和代币卡的发行和使用,却越来越厉害。现在你到许多大型超级市场去看看,使用代币卡的现象非常普遍,让你不由得想知道那些人哪来那么多代币卡。不过,在这些发行代币卡大型超市购买商品,本超市的代币卡和货币还是等值使用的,广州市滨江东路那家糕饼店的促销实施,却提供了面值上也歧视的宰客案例,值得我们记上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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