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

苹果与自由,你选哪个?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齐特林:苹果公司在推出iPhone后,转而采取集中控制的模式,管理苹果设备所带的软件,但我们也因此失去了部分自由。

1977年,21岁的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推出了人们之前从未见过的东西:一台随时等待输入程序的个人电脑——苹果II (Apple II)。在开机启动后,自豪的苹果II用户面对的是一个神秘闪烁的、等待着输入指令的光标。

苹果II可谓“一张白纸”,乔布斯在大胆组装它时并未事先考虑让它完成什么具体任务。然而,尽管光标在等待你输入,你却不必懂得如何编写程序。实际上,你只需敲几下键盘,就可以让它运行从任何人、任何地方获得的软件。苹果II是一块“沃土”。在推出它后,苹果公司(Apple)对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毫无头绪,这意味着随后出现的产品出乎乔布斯的意料。在两年内,丹•布瑞克林(Dan Bricklin)和鲍勃•弗兰克斯顿(Bob Frankston)推出了首款电子表格软件VisiCalc,而它就运行在苹果II上。突然之间,全球各地的企业纷纷渴望得到这个此前只向爱好者推销的机器。苹果II很快被销售一空。苹果公司不得不进行调查以找出原因。

30年后,苹果公司为我们带来了iPhone。iPhone易用、优雅而且很酷,随机还配备许多应用程序。但苹果公司悄悄摒弃了自己的一个基本特征——它把公司名称“苹果电脑”(Apple Computer)中的“电脑”去掉就体现了这一点——即外部人员不能为iPhone编程。乔布斯曾表示:“我们定义了这部手机里的一切。你不会希望自己的手机就像电脑一样。你最不愿见到的就是在手机上加载了3个应用程序后,在打电话时发现它不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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