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上月裁定,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美国电影、音像制品和图书的销售,中国已在最后时刻就上述裁决结果提出上诉,重申这些限制措施是保护公共道德和中国文化的必要之举。
北京方面经常辩称,自己是在保护公民——尤其是儿童——免受色情及其它有害信息的侵害,以此作为对媒体、互联网以及西方娱乐产品在华传播进行严格控制的理由。
WTO专家组上月基本支持了美方的申诉,即中国要求所有进口娱乐产品必须经由国有分销商渠道的做法违反了WTO规定和2001年的入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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