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机密

中国“伏击手”与商业机密

FT中文网特约撰稿人杨海鹏:时间一长,不少老板学机灵了,雇佣伏击手,先下手为强,把同行“伏”了再说。“伏击”由此深度嵌入产业链。

一、山区“伏击手”

几年前,曾经在浙江某山区得知一系列的伏击案件。

那个地方盛产玩具,每到广交会来临,总有一些老板躺倒在医院里。原因多是晨昏出行,被一些神秘人伏击。而对于伏击者的身后人,被袭者仿佛心知肚明:当地老板有亲自到广交会上展销拉单的习惯,这活绝不能交给外人。但你躺在医院里,抢到单的只能是同行。

玩具卖的是设计。这些作坊工厂没有这个实力,有点基础的老板央人跑国外的展会,搞一点儿“拿来主义”。问题是你“拿来”不等于是你的,行业蛋糕就那么大,大伙儿就这么一个生业,同行间多会搬出十八般武艺偷你的款式,拉你的模具师傅,技术工人。一时间,山沟里谍影重重,依稀二战时的卡萨布兰卡。再进一步的发展,大家都生产同样产品,相互竞价,肯定卖不出好价钱,这就有了最后一招:让你在到“广交会”赶集前躺倒在医院里。

因为有了固定的需求,这个山区的小社会中产生一个新职业,俗称“伏击手”:一般三人一组,一人负责辨识被袭对象,“验明正身”;一人负责劈头抛石灰包蒙住眼;另一人执棒朝后脑勺来那么一下。几次三番下来,他们逐渐变得很专业,下手轻重拿捏准确。伤势按法医鉴定标准总在“轻伤”与“轻微伤”之间。对应的司法处置,在“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之间,警察的“自由裁量权”由此很大。与此同时,小城里经司法部门特许,涌出几十个法医鉴定机构,只要你出钱,伤情可以按要求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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