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

英国民主需要权力分立

前英国内阁秘书安德鲁•特恩布尔:英国宪法创新已显出失去动力的迹象,要使选举与议会改革富有成效,就必须重温两条原则——权力分立与议会主权。

韦农•波格丹诺(Vernon Bogdanor)在其最新力作《新英国宪法》(The New British Constitution)中指出,过去12年,从权力下放到政党融资,各种宪法创新层出不穷。但这种创新已显出失去动力的迹象。目前搁置于议会的宪法修正案,是各种问题的大杂烩。

我们需要处理选举改革与议会改革的问题。我想到了两条原则——权力分立与议会主权。许多国家都采纳了前者,但美国是行政、立法与司法权分离的最积极拥护者。英国的突出之处在于很少采纳这条原则。2005年改革之前,我们曾允许上议院大臣兼任内阁大臣、法官和上议院议长。

但没有权力分立的关键领域,是行政与立法的重叠。控制着下议院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政府,并聘用约100名议员为政府工作。多年来,这种做法一直被视为英国宪法的长处,沃尔特•白居特(Walter Bagehot)称其为“有效率的秘密”,或是“行政与立法权的紧密结合与近乎彻底的融合”,由内阁对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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