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信贷

谁杀死了瑞士信贷?

勒格拉:瑞士的一项关于为系统性银行提供紧急流动性资金的新法律或是导致减记的法律依据。
杰罗姆•勒格拉(Jerôme Legras)是Axiom Alternative Investments的管理合伙人和研究主管

过去的公司融资很简单。在破产过程中,债券持有人将先得到他们的钱,然后是次级债券持有人,最后是股东。但2008年的金融危机发生了,许多老式的企业融资方式被抛到了一边。

2010年在华盛顿举行的20国集团(G20)峰会基于以下几个关键原则,为银行破产建立了一个新的世界秩序:

  • 避免使用纳税人的钱

  • 实施影响深远的危机解决工具,避免危机蔓延

  • 在任何情况下,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维护“债权人权益不应更恶化”的原则,即在危机解决中,任何人的情况都不应比破产清算更糟

这一切都很美好,但很快就与“现实政治”发生了冲突。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债权人权益不应更恶化”的原则变成了杀人许可证。估计破产将无法收回资金,这足以让监管机构被允许采取任何行动。目标寻求法是我们最终令葡萄牙当局基于XS(其他洲银行)而不是PT(葡萄牙)开头的ISIN代码对优先债券进行纾困的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银行破产”现在是一个模糊且不断变化的法律概念,有多种法律途径可以为债券持有人的损失辩护。自愿清算、破产、预防性资本重整、决议、重组、负担分担、不能持续经营条款(PoNV条款)……它们的意思都是一样的:一家银行正在倒闭,必须采取一些措施,而且为了更大的利益,必须有人赔钱。

让我们暂时把法律极客放在一边,把注意力集中在常识性的法律等级制度被搁置的事实上。AT1(额外一级资本)债券的持有人损失惨重,而股东却得到30亿瑞士法郎。这公平吗?这合法吗?这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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