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概股

中概股回归意味着什么?

伍治坚:目前A股和港股对于新经济公司的估值显著高于美股,如果美股没有显著低估这些中概股的估值,那么就是A股和港股高估了他们的估值。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该法案规定,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如果连续3年无法满足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会计事务所检查要求的,将禁止其证券在美国交易。该法令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中概股。这是因为,根据中国有关保护国家机密和安全的法律,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交易和事件有关的商业账簿和记录必须保存在中国境内。

同时,《中国证券法》中也有专门规定: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也就是说,由于中美之间存在的法律冲突,中概股很可能在3年后就无法继续在美国上市了。受此法令影响的中概股,一共约有230多家。他们加起来的市值大约为1.7万亿美元左右,占美国交易所上市公司总市值的5%左右。

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来说,大致来说有这么几种选项:退市私有化后重新上市、第二上市和双重上市。上市的地点既可以是港交所,也可以是A股主板或者科创板。相对来说,第二上市的时间和财务成本最低。2018年8月的百济神舟,2019年11月的阿里巴巴,以及2020年6月的网易和京东,选择的都是在港交所第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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