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

农村分地与建房困境

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所长胡靖:一些农村土地“生不增,死不减”的模式已导致撂荒与保障功能渐弱,农地政策调整刻不容缓。

暑假期间,笔者在朋友的安排下,终于来到了“湄潭模式”的发源地——贵州湄潭。湄潭果然山清水秀。在这里,笔者终于见到了久违的蓝天、白云和星星。特别是在夜晚,星星不是一颗、两颗,而是满天星斗。看来,某个角度上看,“贫穷”与闭塞也可能成为生态环境的有效的保护办法。但是,在两天的调查结束后,笔者却加深了对“湄潭模式”的疑虑。

“湄潭模式”的特征是农村土地“生不增,死不减”。从1978年开始的湄潭分地,约在1982年结束。并且从此以后再不调整,分地格局一直保持到现在。

“湄潭模式”的特征首先是公平。当时村庄内部所有的村民都是平等的“分母”,可以公平分得各个等级的土地。这种分配方式在农地资源稀缺的地区成功保障了农村每个家庭的生存权利。因此成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农村稳定,甚至中国稳定的最重要的制度原因;其次是劳动激励。家庭经营方式避免了“监督困难”,实现了比较充分的生产激励,从而保证了农业的增长。正是因为这两方面的原因,简单易行的“湄潭模式”兼顾了“公平”与“效率”,成为中国农村最典型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但是,“一切都要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湄潭模式”在经历30年以后,“条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其存在的合理性依据也发生了改变。此时,如果不“与时俱进”,势必就是“刻舟求剑”。是什么“条件”发生了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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