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监管

新风险监管须“三思后行“”

美国财政部金融机构事务前助理部长埃米尔•亨利:设立一个新的风险监管系统,既复杂又影响深远。我希望政府官员在引进新机制前,要确保自己真正明白其中的深义。

美国国会将很快启动对下述议题的听证会,并展开正式讨论:即是否需要建立一个新的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简称SRR),来监控金融机构、基金和市场,以达到发现传染原并防止其传播的双重目标。

这场论战利害关系重大。有关SRR角色与结构的决议将会影响美国金融体系在未来数十年内的竞争力。目前存在巨大的政治压力,要求迅速出台一个解决方案,但该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意味着国会在审查监管选择时应尤其谨慎。

早在危机爆发之前,2006年我们财政部的一个小组在当时的财长约翰•斯诺(John Snow)的鼓励和白宫的支持下,开始构思并起草广泛金融监管改革的议案。我们的构思没有包括建立一个新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

我们认为,监管改革这种复杂且令人生畏的工作可能需要很多年才能完成。我们的计划是在2007年向国会提交一份白皮书,为长期讨论提供中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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