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民”这个词的大行其道,我是颇有些耿耿于怀的。
作为一个曾供职机关报和都市报的中国媒体从业者,我总是对“盗用名义”的行为显得敏感,几乎是没来由地不信任那些以“人民”、“群众”等身份出现的集体话语表达。
不过,如今最流行的证人形象已经是“网民”了,在以大众媒体为代表的话语表达方式中,“网民”被频繁地引用,用来证明对错、传达意见。这更加让我忧心忡忡,以致被朋友们嘲笑为“杞人忧天”。
朋友说,你是真的不明白吗?大家乐于使用“网民”这个词,是因为在中国,网络是民众意见表达相对最为通畅的渠道,议题设置者希望通过引用“网民”意见,来传达舆论压力,以促使这个国家变得更好。
我是理解这份心思的。但问题是,我始终相信,名不正则言不顺。
首先,作为一个统称,“网民”不能等同于“人民”或“公民”。如果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标准(平均每周使用互联网1小时以上的中国公民),截至去年6月30日,中国网民数量为2.53亿。这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但仍然无法代表全体国民,中国农村的互联网普及率依旧很低。网民的主要特点仍然呈现为年纪轻、学历高、收入低,而这也就注定了中国主力网民所代表的利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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