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唯一目标是赚钱并向股东提供回报”,这一观点通常被视为出自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尽管经济学家们早在18世纪的著述中就曾有过该观点。它是现代企业中颇有争议的信条之一,对此的批评和辩护都旗鼓相当。
弗里德曼教授及其支持者认为,企业是股东的财产。经理人有责任看管好股东的投资,并创造投资回报,向股东提供价值。在法律和道义上,企业利润都属于股东。在留下能保证企业未来持续增长的留存收益之外,所有利润都应以股价增长或红利的形式回报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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